力積電(PSMC)與日本金融公司SBI Holdings的半導體合資企業(yè)(JSMC)協(xié)議最近破裂,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10月22日表示,主要是日本硬性要求力積電要保證JSMC運營10年,力積電無法承擔責任,且合作的SBI并未提供JSMC運營計劃,并不是力積電不守信用。
9月底,力積電表示,董事會已確認停止日本新廠合作計劃,并派員前往經(jīng)產(chǎn)省向主管官員說明,亦已發(fā)函告知SBI。與SBI合作案為Fab IP模式,力積電提供建廠顧問、人員培訓以及技術移轉,并向合作方日商收取服務費、權利金。力積電并無入股主導新廠運營的規(guī)劃。
對此SBI社長北尾吉孝發(fā)文表示,力積電是一家不誠實的公司。SBI控股社長在批評中指出,力積電在與SBI控股的合作過程中,存在諸多不誠信的行為。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于: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擅自變更條款、隱瞞關鍵信息、以及對待合作伙伴的態(tài)度不誠懇等。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SBI控股的利益,也嚴重破壞了雙方之間的信任基礎。
黃崇仁指出,董事會決定放棄日本合作案主要有兩個原因,首先是力積電合作的SBI是財務公司,日本政府要求力積電要保證JSMC運營長達10年,而力積電不能為沒有股權投資的JSMC提供保證。此外,SBI并未提供JSMC新廠籌資及營銷等運營計劃,力積電無法進行投資評估,也是日本合作案破裂的原因之一。
黃崇仁說,力積電在印度的合作案主要是協(xié)助塔塔集團建廠,并不投資,估計可獲得200億元新臺幣收入,未來希望通過塔塔進入印度市場,是一個重要里程碑。
黃崇仁表示,力積電在日本合作案破裂,在印度有不錯進展,主要是因為兩國政府態(tài)度與要求不同,尊重日本政府立場。(校對/孫樂)